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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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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4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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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维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斌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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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3 季末比 2015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增减(%)
总资产                         9,341,362,316.28                9,273,694,864.53                      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85,685,242.79                6,424,173,062.51                      4.07
                                                                                      比 2015 年同期增减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520,350.02                1,906,775,407.07                    -83.14
                                                                                      比 2015 年同期增减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
营业收入                       3,280,368,408.25                3,579,495,564.62                     -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3,079,404.13                2,002,808,569.10                    -5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24,741,880.25                  557,638,412.92                     -5.9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7                       37.73     减少 25.96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804                       2.3290                   -57.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804                       2.3290                   -57.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23,515.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599,280,535.62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55,373.52
         所得税影响额                                                                 -272,912,930.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1,192.17
                                      合计                                             318,337,523.88
                                                   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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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3,95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全称)                      (%)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
                  486,361,929   56.56       0             无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16,630,000    1.93       0             无                    国有法人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境内非国有
                   13,283,310    1.54       0             无
有限公司                                                                           法人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       11,700,000    1.36       0             无                      其他
易专用证券账
户
全国社保基金
                    9,999,880    1.16       0             无                      其他
一零二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        9,995,088    1.16       0             无                      其他
分红-005L-
FH002 沪
武汉雷石融泰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        7,142,857    0.83       0            质押      6,142,857
                                                                                   法人
(有限合伙)
广州维亚通用                                                                   境内非国有
                    6,485,938    0.75       0             无
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
                    6,136,800    0.71       0             无                      其他
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国
                    5,601,831    0.65       0             无                      其他
有企业改革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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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486,361,929    人民币普通股     486,361,92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63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283,310    人民币普通股      13,283,3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
                                            1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00,000
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9,999,880    人民币普通股       9,999,8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9,995,088    人民币普通股       9,995,088
人分红-005L-FH002 沪
武汉雷石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42,857    人民币普通股       7,142,857
广州维亚通用实业有限公司                     6,485,938    人民币普通股       6,485,9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
                                             6,136,800    人民币普通股       6,136,800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5,601,831    人民币普通股       5,601,831
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关系。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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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49,364,810.71        33,141,501.07           48.95%   主要因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应收利息                   801,216.49         8,964,201.97        -91.06%     收回应收利息,余额下降。
      应收股利                             -        1,498,000.00       -100.00%     收回应收股利,余额下降。
      其他应收款              87,671,058.78        63,001,266.15           39.16%   主要因为其他经营性应收款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
                            452,806,876.00         49,422,744.00        816.19%     主要因为证券投资增加。
      资产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100.00%     偿还银行借款后,余额下降。
      应付票据              174,079,235.33        334,206,823.96        -47.91%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后,余额下降。
                                                                                    主要因为支付工资及奖金,余额下
      应付职工薪酬            27,546,682.87        85,241,617.72        -67.68%
                                                                                    降。
                                                                                    主要因为收到土地补贴收入较去
      应交税费              118,826,127.82        299,591,932.57        -60.34%
                                                                                    年下降,应交所得税相应减少。
                                                                                    主要因为支付中票利息后,余额下
      应付利息                10,035,194.25        16,275,015.03        -38.34%
                                                                                    降。
                                                                                    主要因为子企业应付少数股东股
      应付股利                13,260,450.45         7,577,519.87           75.00%
                                                                                    利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399,218,096.15                       -         不适用   主要因为应付债券重分类增加。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      398,296,543.32       -100.00%     主要因为应付债券重分类减少。
                                                                                    主要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其他综合收益            48,930,448.83        -9,134,059.30           不适用
                                                                                    价值增加。
           2. 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96,915.16        29,832,969.68         -47.38%     主要因为营改增后营业税减少。
财务费用           -23,423,643.44           9,075,667.99        -358.09%     主要因为利息收入增加及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673,266.27         1,259,468.87         -46.54%     主要因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
营业外收入         601,580,370.48       1,718,004,568.06         -64.98%     主要因为今年收到土地补偿款金额较去年减少。
营业外支出             9,478,724.16        16,796,829.22         -43.57%     主要因为土地修复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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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主要因为去年同期收到 17.1 亿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520,350.02     1,906,775,407.07      -83.14%
                                                                                  地补偿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385,249.39       -38,162,317.31       不适用   主要因为证券投资支付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8,045,379.08      -317,741,116.68       不适用   主要因为支付分红款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协议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名称
    合同订立 甲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双方的名 乙方: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称
    签订日期 2012 年 7 月 10 日
    预付补偿 依据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复〔2011〕26 号”批复收回本协议项下
    款依据   土地使用权并根据穗府〔2009〕56 号附件 3《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
                 见》的规定给予乙方补偿。
    补偿原则 4.1 补偿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广州市《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中“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方式一,计算甲方应给予乙方最终
                 的收地补偿费用,即规划(毛)容积率在 3.5 以内(包括 3.5,下同)的,按土地出让
                 成交价的 60%计算收地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 3.5 的,按(毛)容积率 3.5
                 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的 60%计算补偿,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成交价不再
                 计算补偿,本协议项下地块成功出让并收取土地出让金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
                 部门申请按比例支付补偿款。另外乙方如在 2012 年前移交土地,按出让成交价的 5%
                 增加补偿。超过 2012 年移交土地的不能增加补偿。双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土地移交
                 确认书》日期作为计算增加补偿的依据。
                 4.2 本条 4.1 款项下补偿款,包含了本协议项下被收回地块的土地补偿款,地上建构
                 筑物、附着物补偿款及乙方拆卸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土地平整至原地面标高并符
                 合本协议约定交地条件的费用。另外,本协议项下地块土地整理、修复费用,按“三
                 旧”政策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应承担的数额。若地块的土地整理费用和市政公建配建等
                 费用由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并发生的,则甲方从 4.1 款土地补偿款中扣除,再向
                 乙方支付最终补偿款。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的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 4.1 款明示
                 外的其他任何补偿款。
    预付补偿 4.3 预付补偿款:为妥善解决乙方的职工安置、设备搬迁、购置新厂房等问题,甲、乙
    款       双方同意按 4.3.3 款方式先行预付补偿款。如在本协议项下土地规划调整,甲方按新
                 规划用途重新计算预付补偿款。
                 4.3.3 收益支持,合理补偿方式三:
                 1、33340.97(面积)×3(容积率)×3844(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0.6=230692839.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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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711.21(面积)×5(容积率)×4187(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0.6=348080508.81
           元
           上述 1+2=578773348.43 元为总预付款。
预付款支 4.4 预付款支付时间
付时间   4.4.1 在本协议签订后,经市发改委下达关于本项目立项批复、甲方落实资金并核实
         产权边界与规划单元吻合满足出让条件后,甲方即按补偿协议第 4.3 条款所确定的预
         付款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即¥578773348.43 元,大写:伍亿柒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叁
         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
         4.4.2 在本协议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本协议项下土地、建构筑物、
         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原件,并配合甲方完成上述权属证明材料的注销工作。
         4.4.3 甲方应在土地出让前应完成该项目立项并落实资金计划。
结算补偿 本协议项下土地被成功出让并收到竞得人支付的各期土地出让金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
时间     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承诺在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手续,且正式报送市
         财政局申请土地出让金返还;若结算补偿款总金额小于预付款总金额,乙方应在市财
         政局审核确定出让地块结算款后 60 个工作日内,将多收的补偿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
         否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应退款数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迟退款数额的违约
         赔偿金。
合同的执 1、广日股份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收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土地移
行情况   交确认书》;
         2、广日电梯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补偿款 2
         亿元;
         3、广日电梯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剩余预
         付补偿款 378,773,348.43 元。
         4、广日电梯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收到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
         款人民币 1,710,000,000.00 元;
         5、广日电梯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收到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支付的部分土地补偿
         款人民币 583,898,439.57 元;
              根据《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确认广日电梯地块补偿款结算的函》(穗土开函
         【2016】639 号),广日电梯原拥有的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 920 号地块,根据《关
         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9 号)中“公开出让、收益支
         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就该地块签订的收储协议,扣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发生的
         收储成本 328,212.00 元后,该地块总补偿款为 2,872,671,788.00 元。截至本报告日,
         广日电梯已收到上述全部土地补偿款项。
    B、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合同名称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
                   称\"原合同\")
合同订立双方的名 甲方: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
称               乙方: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气”)、瑞华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联合体公司\")
                 授权签约人: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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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2013 年 3 月 18 日
合同标的所涉及资 合同价款:根据项目实施的工程量按审计审定金额结算。
产的账面价值
定价原则         15.1 政府采购款的计算
                 (1)政府采购款由工程价款及乙方融资成本组成。
                 (2)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的工程价款,
                 据实结算。
最终交易价格     15.1 政府采购款的计算
                 (4)工程价款确定及开票
                 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完成后,5 日内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开始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40 日内完成项目工程的结算编制,乙方联合体各
                 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开具相应的设计发票、施工发票或销售发票予甲方。该
                 工程结算经审计机关审定后按审定金额及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价款。
                 (5)融资成本的确定及开票
                 甲方应自项目整体移交完毕之日起,按等额本息还款法,按应付工程款每年
                 5%的利率计提融资成本,分 5 年支付完毕。乙方收到相应的融资成本后,应出
                 具发票给予甲方。
合同的执行情况        2014 年 7 月 17 日,经双方友好协商,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为签约人,
                 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
                 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
                 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盘水
                 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环保节能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4-039 号),本期公告的合同概况为根据补充协议修改后的情况。
                 目前,该项目的工程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广日电气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收到六盘水城市管理局退工程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2016
                 年 1 月 18 日,六盘水市审计局对此项目出具了《审计报告》(六盘水审投报
                 [2016]4 号),审计审定工程建设总投资 6.24 亿元(不含融资成本),其中,
                 直接支付给广日电气的工程价款为 6.16 亿元(不含融资成本)。根据上述补
                 充协议,政府采购款按等额本息法,以审计审定结算金额应付工程款每年 5%
                 的利息计提融资成本,分 5 年支付完毕,据此,广日电气应收工程价款和融资
                 成本合计为 7.08 亿元。2016 年 1 月 25 日,广日电气收到款项 773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根据审计报告,本项目公司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
                 入为 37374.03 万元,已确认完毕。
    C、六盘水市中心城区 2014 年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融资建设合同
合同名称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 2014 年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融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
合同订立双方的名 甲方: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发展公司;
称               乙方: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四川乐山市嘉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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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
                 联合体授权签约人: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4 年 8 月 4 日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指项目工程融资建设合同金额暂定为 3 亿元。
定价原则         偿还资金由工程价款及乙方融资成本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款按审核价计算,
                 融资成本按工程审核价的 8%计算。
偿还资金来源、承 1、偿还资金来源
诺、担保及支付 甲方偿还资金由财政拨款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
                 2、政府偿还承诺
                 在签署本合同后 30 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六盘水市钟山区财政局向乙
                 方出具的偿还担保函,承诺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偿还资金。
                 3、偿还资金支付
                 在投资建设工程移交甲方且工程造价审核完成后两个月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指
                 定账户支付第一笔偿还资金,以后每年按第一笔支付偿还资金的对应月份日期
                 进行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偿还资金,甲方按等额本息方式分 5 年付清全部偿
                 还资金。
                 偿还资金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加上融资成本进行结算,乙方融资成本为 8%,
                 偿还期数为 5 年。
联合体成员《合作 1、合作形式
协议书》的主要内 合作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日电气负责,乐山嘉凌作为合作项目总包方负责项
容               目建设施工。广日电气以业主支付回购款方式收回建设资金及融资成本,乐山
                 嘉凌建设施工所需资金由广日电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
                 双方按各自分工协作完成合作项目,广日电气作为项目牵头人,代表双方与业
                 主进行沟通,代表双方与业主签订《融资建设合同》,乐山嘉凌作为项目施工
                 方,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
                 2、利益分配
                 广日电气负责资金投入及偿还融资款利息,业主支付回购款及利息补偿全部归
                 广日电气所有,由广日电气向业主方收取,乐山嘉凌协助广日电气收回工程款;
                 合作项目工程业主核算造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广日电气以业主核算价为基数
                 与乐山嘉凌进行结算,广日电气以业主核算造价(扣除广日电气 LED 灯具等物
                 料价款)的 86%作为应付工程款给乐山嘉凌,余下 14%作为广日电气利润及融
                 资成本。
合同的执行情况   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六盘水市中心城区 2014 年背街小巷升级改造
                 工程融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45 号)。目前,该项目的
                 工程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D、公司证券投资进展
投资标的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股票代码“002480.SZ”)
投资金额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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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2016 年 6 月 12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 59 号东塔 13 楼会议室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
            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投资进展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共持有新筑股份 32,268,492 股普通股,占新筑股份已
            发行普通股股份的 5.00%,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通过新筑股份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目的    一方面是看好新筑股份作为轨道交通领域技术领先企业的发展前景,分享其发展红
            利;另一方面,公司和新筑股份的产品和技术在轨道交通相关市场的开拓中能够形
            成业务协同和互补,在相关技术领域能够形成联动和集成,有利于业务的加速拓展。
    E、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孙维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0 号)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
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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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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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承诺背景                                                     承诺内容                                                      履行期   时严格
           类型    方                                                                                         期限
                                                                                                                             限       履行
与重大资   解决    广日   (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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