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2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
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张姿女士、李军先生、孙洪伟先生、贾大风先生、杨先锋先生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借款利息;贷款、存款;担保。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单位:万元
接受方 | 项目 | 结算价格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 | 销售商品 | 国家定价、 | 231,798.81 | 154,890.46 | 交付计划调整,产 |
接受方 | 项目 | 结算价格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系统内 | 市场价格 定价 | 品交付较预计减少 |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销售商品 | 国家定价、市场价格 定价 | 1,100,745.96 | 995,707.29 | 交付计划调整,产品交付较预计减少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定价 | 3,924.12 | 3,701.72 | ——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格 定价 | 1,511.53 | 1,215.05 | ——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市场价格 定价 | 185.85 | 73.75 | ——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市场价格 定价 | 82.29 | 62.46 | ——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提供代理 | 市场价格 定价 | 607.00 | 133.23 | 客户订单计划调整,代理收入减少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租出 | 市场价格 定价 | 214.45 | 141.53 | ——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租出 | 市场价格 定价 | 261.00 | 260.93 | —— |
合计 | 1,339,331.01 | 1,156,186.42 | —— |
提供方 | 项目 | 结算价格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购买商品 | 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定价 | 620,350.10 | 546,344.11 | 根据生产情况调整采购计划 |
提供方 | 项目 | 结算价格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购买商品 | 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定价 | 704,749.08 | 561,519.29 | 根据生产情况调整采购计划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定价 | 71,084.18 | 66,677.87 | 主要是对方单位生产能力不足,选择其他单位承接任务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定价 | 7,317.92 | 7,187.59 | ——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借款 | 市场价格定价 | 1,130,423.00 | 804,491.00 | 主要是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借款减少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 市场价格定价 | 1,500.00 | 1,500.00 | ——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接受代理 | 市场价格定价 | 1,293.05 | 904.73 | 主要是部分业务减少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租入 | 市场价格定价 | 1,122.64 | 937.18 | —— |
航空工业集团系统内 | 租入 | 市场价格定价 | 382.80 | 382.80 | —— |
合计 | 2,538,222.77 | 1,989,944.58 | ——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执行 金额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执行 金额 |
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房屋 | 150.00 | 0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 公司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房屋 | 916.06 | 916.06 |
贵州黎阳虹远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2.03 | 21.12 |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 公司 | 贵州黎阳虹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房屋 | 24.45 | 6.27 |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 车辆 | 24.55 | 0 |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 工具工装 | 65.00 | 15.33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黎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14.00 | 13.41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黎明航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4.00 | 0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贵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382.80 | 382.80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发动机有限 责任公司 | 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 房屋 | 107 | 106.51 |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房屋 | 261 | 260.93 |
合计 | 1,980.89 | 1,722.44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执行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贷款、中期票据、专项借款、资金拆借 | 32,314.92 | 18,987.01 | 借款减少 |
5.贷款、存款情况
(1)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0年公告的预计余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余额 |
中国航发系统内 | 贷款、中期票据、超短融、专项借款、资金拆借 | 549,684.60 | 485,330.60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0年公告的预计金额 | 2020年实际执行金额 |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最高存款限额 | 1,000,000.00 | 715,922.57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2020年公告的预计余额 | 2020年实际 执行余额 |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757.33 | 0 | |
合计 | 2,757.33 | 0 |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70%、20%、6%、4%的股权。中国航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航发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航空工业集团
航空工业集团成立于2008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为6,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瑞松,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出资结构:航空工业集团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航空工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航空工业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公司)
西航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2日,注册资本为285,335.064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建兴,注册地址为西安市北郊徐家湾,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烟气透平动力装置,航天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汽车发动机,压力容器、仪
器、仪表、工具、计测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机械备件、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机电设备、自行车,有线电视台、站、共用天线及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成品油,氧气,氩气,丙烷(化工原料),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公路客货运输,铁路专用线、住宿、餐饮、科技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均由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持有其100%的股权。西航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西航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4.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宁福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持有其100%股权。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明科技)
黎明科技成立于2013年5月28日,注册资本118,836.0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大风,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经营范围:航空机械设备及燃气轮机设备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汽轮机和压缩机及辅机、煤制油大型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制碱设备、压力容器、机电产品、钢材、有色金属(非贵金属)、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子元件、机械设备、专用工具及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检测(上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酒店管理(不含经营),汽车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8.83%、24.39%、6.78%的股权。
黎明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黎明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6.贵州黎阳虹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远实业)
虹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4,705.669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海鹰,注册地址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办事处(黎阳公司内),经营范围:机械制造;机械加工;家具制造;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物业管理;普通货物运输;危货运输,三类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销售;特殊耐热合金铸件、电阻丝销售;废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金属材料、钢材等建材销售;花草、树木种植销售;住宿、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烟草制品、酒类、农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砂轮、铸件制造;硅溶胶,润滑剂,废腊再生;电解液配制;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家政服务,汽车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股权结构: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虹远实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虹远实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7.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宇航)
南方宇航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135,989.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帆,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内,经营范围: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机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通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转让;设备、房屋租赁;风电、工程机械、船舶、车辆、铁路运输、城轨交通运输、燃机的高精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服务。
股权结构:广州工控国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长晟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航发、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翔鹰仟里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兵金鑫(宁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德沁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南方宇航14.71%、14.71%、14.71%、10.94%、8.93%、6.62%、
6.62%、4.47%、4.47%、4.41%、3.68%、3.54%、2.21%的股权。
南方宇航在12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南方宇航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8.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科技)
南方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297.7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彭建武,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886号,经营范围:航空发动
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销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销售;上述商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工业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工程设计、施工。股权结构:中国航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南方科技67.20%、28.40%、4.40%的股权。南方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南方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9.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为997,846.789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勇,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飞资本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9.07%、49.06%、
1.37%、0.50%的股权。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10.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玉海,注册地址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5号(109-5号)19层1901室,经营范围:燃气轮机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总装、试验、销售、维修保障,燃气轮机成套工程服务,燃气轮机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6.67%、
33.33%的股权。
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11.北京黎明航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黎明航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注册资本为215,1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会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层,经营范围: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出租办公用
房;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日用品。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动力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百满昌商贸有限公司、中航世新燃气轮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其92.70%、4.98%、2.33%的股权。北京黎明航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北京黎明航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
4.借款利息;
5.贷款、存款;
6.担保。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
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