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20年9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标的公司及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研讨,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评估,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及相关公告。
现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