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长期服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二、本长期服务计划有利于加强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长期绑定,鼓励核心人才长期扎根服务于公司,确保公司人才梯队健康稳定,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长期服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本长期服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