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20年3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雅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刘雅男女士简历后附)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刘雅男女士简历
刘雅男,女,1987年4月出生,蒙古族,大学本科。历任公司液态奶事业部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