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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股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9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9年2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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