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86 公司简称:国投电力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含其托管企业)、国投云南风电有限公司(含其托管企业)、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国投鼎石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国红石能源投资公司、新源(中国)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州祥晖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规划、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燃料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5%或1亿元 | 利润总额3%或0.6亿元≤错报<利润总额5%或1亿元 | 错报<利润总额3%或0.6亿元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或5亿元 | 资产总额0.5%或2.5亿元≤错报<资产总额1%或5亿元 | 错报<资产总额0.5%或2.5亿元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或1.5亿元 | 经营收入0.5%或0.75亿元≤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或1.5亿元 | 错报<经营收入0.5%或0.75亿元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或2亿元 | 所有者权益总额0.5%或1亿元≤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或2亿元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0.5%或1亿元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且更正前信息已影响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一般缺陷 | 1)公司员工舞弊;2)子公司内部监督无效。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 | 10万元(含10万元)~500万元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缺乏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不按规定进行信息上报或披露等;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4)上年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燃料、物资、薪酬、固定资产重要业务等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 |
重要缺陷 | 1)上年评出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 |
一般缺陷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个别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个别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风险可控,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评价小组已向经理层汇报,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整体有效,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经营管理层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已制定了整改计划并积极执行整改任务,对设计性缺陷,通过梳理制度流程,明确职责权限,完善系统控制加以改善;对运行性缺陷涉及事项,通过举一反三,明确管控要求,强化检查监督,加大问责处罚,并加强对员工的警示教育和合规宣导,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内控执行情况良好,将在下一年度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使内控管理工作再进一步提升。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基伟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