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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3月19日、4月22日、5月17日、6月14日、6月25日和7月16日,公司分别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1亿元、0.5亿元、0.5亿元、0.5亿元和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8日、2019年6月15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6日,公司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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