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王玉红女士的书面报告,显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短线交易的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王玉红女士自2020年6月24至2020年9月2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1,400 股,累计买入2,400股。上述交易明细如下:
买入情况 | 卖出情况 | ||||||
买入 日期 | 买入 股数(股) | 买入 价格(元) | 买入 金额 (元) | 卖出 日期 | 卖出 股数(股) | 卖出 价格(元) | 卖出 金额(元) |
2020.06.24 | 300 | 36.470 | 10,941 | 2020.07.06 | 100 | 34.400 | 3,440 |
2020.06.24 | 200 | 36.200 | 7,240 | 2020.07.07 | 100 | 34.860 | 3,486 |
2020.06.30 | 200 | 36.180 | 7,236 | 2020.07.08 | 500 | 37.650 | 18,825 |
2020.06.30 | 200 | 36.360 | 7,272 | 2020.07.08 | 700 | 38.220 | 26,754 |
2020.07.01 | 200 | 36.150 | 7,230 | ||||
2020.07.01 | 200 | 35.800 | 7,160 | ||||
2020.07.03 | 100 | 34.800 | 3,480 | ||||
2020.09.01 | 600 | 43.100 | 25,860 | ||||
2020.09.02 | 400 | 41.900 | 16,760 | ||||
合 计 | 2,400 | / | 93,179 | 合 计 | 1,400 | / | 52,505 |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公司核查,王玉红女士于2020年6月18日经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则未充分理解,此次并非主观故意违规。上述交易行为从时间上看,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短线交易收益所得已全部上缴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违规操作事项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红女士已将上述交易所得收益合计1,832.75元(扣除交易费用后)上缴公司董事会。
2、公司已对王玉红女士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今后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吸取教训、提高警惕,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王玉红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王玉红女士保证,未来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股票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