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乳业”)、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食品”)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2,075,762.54元。具体如下:
获得补助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获得补助 时间 |
广泽乳业 |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1,822,720.00 | 注1 | 与收益相关 | 2019.8.27 |
妙可食品 | 普惠型稳岗补贴 | 55,997.54 | 注2 | 与收益相关 | 2019.7.31 |
妙可食品 | 研发投入补助 | 68,100.00 | 注3 | 与收益相关 | 2019.7.9 |
广泽乳业 | 优秀企业奖 | 50,000.00 | 注4 | 与收益相关 | 2019.4.29 |
妙可食品 | 进口补贴 | 78,945.00 | 注5 | 与收益相关 | 2019.4.9 |
合计 | 2,075,762.54 |
注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注2:根据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津政发〔2018〕32号、津人社局发〔2019〕1号文件,
人社局、财政局印发《普惠型稳岗补贴经办指南》的通知;注3:根据津科规〔2018〕9号文件,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
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注4:广泽乳业获得2018年长春市高新区优秀企业奖;注5:天津市商务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支持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7]8
号),对列入《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内的产品进口,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给予进
口补贴。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2,075,762.54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