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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渤海华美八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自上述公告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动中。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0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0、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9、2019-024、2019-037、2019-054、2019-062),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及项目时间的要求,为更有效地推动项目的进程,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本次重组所聘请的部分中介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关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的调整

公司原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拟购买广州证券100%股权,经与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友好协商,公司终止与广州证券的财务顾问服务关系,并聘请中信证券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各方对本次独立财务顾问调整事项无异议。

2、关于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的调整

公司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对上市公司开展备考审阅工作。但鉴于利安达不能满足本次重组工作时间安排方面的相关要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本次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调整:新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利安达对上市公司开展备考审阅工作。公司已就上述调整审计机构事宜与利安达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利安达对本次审计机构调整事项无异议。截至本公告日,有关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本次重组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正式协议。鉴于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重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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