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1-008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对即期回报
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防范摊薄风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以及上市公司2020年1-10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增长率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增长率 | |
总资产额 | 58,441.23 | 147,501.56 | 152.39% | 51,802.99 | 125,294.51 | 141.87% |
资产净额 | 36,855.75 | 79,017.43 | 114.40% | 33,491.55 | 32,091.63 | -4.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5,470.30 | 33,120.07 | -6.63% | 32,365.16 | 11,351.30 | -64.93% |
营业收入 | 20,779.78 | 97,702.14 | 370.18% | 34,847.52 | 137,984.63 | 295.97% |
营业成本 | 11,507.83 | 69,904.36 | 507.45% | 18,561.20 | 111,655.29 | 501.55% |
项目 | 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增长率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增长率 | |
利润总额 | 3,732.58 | 9,559.24 | 156.10% | 9,353.79 | 8,465.94 | -9.49% |
净利润 | 3,220.06 | 8,540.38 | 165.22% | 8,241.55 | 7,857.41 | -4.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61.02 | 3,806.97 | 28.57% | 7,973.93 | 3,653.48 | -54.18% |
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测算,元/股) | 0.0360 | 0.0463 | 28.61% | 0.1238 | 0.0444 | -64.14% |
控风险。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订单承接、合同履约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大力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上市公司将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资金和经营管控风险。
(3)积极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前述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措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 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 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期间,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采取相关措施。”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采取相关措施。”
四、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