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及2020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2020年度因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人员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谭 梅 宋衍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