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3: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新建年产25万吨谷氨酸钠及其配套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竞争优势,巩固公司在生物发酵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平衡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公司(简称吉林梅花)生产基地的电、汽、风等能源,充分发挥联产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梅花拟投资人民币9亿元左右,新建年产25万吨谷氨酸钠及其配套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梅花厂区预留空地内,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左右,项目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建成和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竞争优势,巩固公司在生物发酵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在相关产品上的市场定价权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时,能够使吉林梅花的电、蒸汽等资源利用率达到最佳状态,发挥基地平台优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属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