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寰盈”)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Guotai Jun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QFII)(以下简称“国泰君安QFII-CC”)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22%增加至12.3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8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火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鼎晖寰盈的通知,鼎晖寰盈于2022年7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8 号326 号(北创益员(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BCY937 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7月18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股份种类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2年7月18日 | 无限售流通A股 | 8,680,000 | 1.09% | |
增持资金来源 | 鼎晖寰盈自有资金 |
1. 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禹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鼎晖寰盈的有限合伙人,鼎晖寰盈与CYPRESS CAMBO, L.P.的管理人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CYPRESS CAMBO,L.P.通过国泰君安QFII-CC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鼎晖寰盈认为:火炬集团、鼎晖寰盈与国泰君安QFII-CC为一致行动人。
2. 国泰君安QFII-CC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3,983,219股公司股份,占比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1 | 火炬集团 | 无限售流通A股 | 85,425,450 | 10.72% | 85,425,450 | 10.72% |
2 | 鼎晖寰盈 | 无限售流通A股 | 0 | 0 | 8,680,000 | 1.09% |
3 | 国泰君安QFII-CC | 无限售流通A股 | 3,983,219 | 0.50% | 3,983,219 | 0.50% |
合计 | 89,408,669 | 11.22% | 98,088,669 | 12.31% |
本次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4.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