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