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邮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