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人员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结果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张能勇
组成人员: 刘纪显、刘娥平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刘娥平
组成人员:倪洁云、何伟光
3、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刘纪显
组成人员:刘娥平、张能勇、温增勇、倪洁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倪洁云组成人员:刘纪显、李启文上述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