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出具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