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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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