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布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公告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因与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金秋、王平平、张华之间股权回购纠纷,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9月24日公司临2019-070号公告、2020年6月19日公司临2020-046号公告及2020年7月2日公司临2020-051号公告及上网附件。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执243号),确认该案执行完毕。江海证券现就该案的执行情况发布进展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告上网附件《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涉及重大执行案件的公告》。
截止目前,江海证券在该案件中的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仲裁费用在内的债权已全部实现。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