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669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已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通知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2020年12月7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