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0年10月27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