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0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9人。
(五)公司董事推举高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高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对彭勇先生为领导的上一届董事会在任期间,为内蒙华电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原,成员:薛惠民、锡斌、长明、赵可夫。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闫杰慧,成员:长明、卢文兵。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可夫,成员:梁军、闫杰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卢文兵,成员:锡斌、赵可夫。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