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航高科: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航高科股票代码:6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D座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托管

二〇二一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航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高科、上市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制造院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托管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拟通过股份托管的方式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7,081,381股(占中航高科股本总额的42.86%)除收益权及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的行为。
《股份托管协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万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谭瑞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D座联系电话:010-583567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谭瑞松董事长中国北京
罗荣怀总经理中国北京
李本正董事中国北京
李万余董事中国北京
张民生总会计师中国北京
陈元先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杨伟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任玉琨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北京
郝照平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航空工业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主营业务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600038.SH57%生产、制造直升机及零部件、上述产品的改进改型和客户化服务
2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16.SH48%主要从事初、中、高级教练机系列产品及零件、部件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保障等。
3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372.SH73%航空电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600760.SH73%生产、制造航空防务装备和民用航空产品。
5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68.SZ55%主要从事军用大中型飞机整机、起落架和机轮刹车系统等军民用航空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与服务。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航空工业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主营业务
6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600765.SH41%主要从事锻铸、液压及环控等业务。
7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002013.SZ55%主要经营航空机电产业和基于航空核心技术发展的相关系统。
8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523.SH46%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9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90.SZ54%主要从事工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生产、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及生产。
10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79.SZ43%主要从事高可靠光、电、流体连接器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并提供系统的互连技术解决方案。
1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00114.SZ57%主要从事飞机测控产品和配电系统、电阻应变计、应变式传感器、称重仪表和软件、机动车检测系统、驾驶员智能化培训及考试系统、精密测控器件等多个方向及领域业务经营。
12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705.SH50%主要经营租赁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财务公司业务、期货业务、产业投资业务与国际业务。
13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26.SZ38%主要从事手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形成手表品牌管理和手表零售服务两大核心业务。
1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050.SZ33%主要经营液晶显示器(LCD)及液晶显示模块(LCM),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
15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19.SZ43%主要从事百货、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四大实体业态与移动生活消费服务平台天虹APP的线上线下融合的多业态经营。
16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002916.SZ69%专注于电子互联领域,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电子电路技术与解决方案的集成商”,拥有印制电路板、封装基板及电子装联三项业务。
17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600973.SH40%公司专业生产涵盖行业电力电缆、控制和仪表线缆、高频数据和网络线缆、信号电缆、电磁线、架空线、建筑电线全部七大类、高中低压所有电缆及系统、精密导体、高分子材料,并可提供电气工程设计安装、智能装备、光伏电站建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航空工业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主营业务

设EPC项目总承包服务。

18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57.HK56%主要从事各种类型的直升机、教练机、通用飞机航空零部件、航空电子产品及附件的生产制造。
19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0232.HK46%国际航空、贸易物流、零售与高端 消费品、地产与酒店、电子高科技、资源开发等。
20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1316.HK67%供应各类汽车转向系统及零部件,动力传动系统及零部件。
21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AG 德国洪堡KWG:GR89%为水泥行业提供整套工业设备和服 务。
22FACC AGAT00000F ACC255%复合材料结构件、内饰系统产品及相关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贸易业务。
2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8586.SH56%航空装备及特种制冷领域,主要产品涵盖航空氧气系统、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以及军民用特种制冷设备。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实现航空工业集团内部相关企业产权与管理权统一,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航空工业集团拟委托航空制造院代为管理其持有的中航高科597,081,381股股份(占中航高科总股本的42.86%),受托方航空制造院亦同意接受该委托对标的股份进行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航高科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航空工业集团在未来12个月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航高科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变动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4月1日,航空工业集团与航空制造院签署《股份托管协议》,航空工业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航高科597,081,381股股份(占中航高科总股本的

42.86%)除收益权及处置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航空制造院行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航高科597,081,38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86%,通过航空制造院、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中航高科46,723,848股、766,88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5%、0.0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航高科股份数及股份比例不变,并不再享有其直接持有的597,081,381股(占中航高科总股本的42.86%)中航高科股份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股东权利。

三、股份托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二)本次股份托管

标的股份是指委托方直接持有的中航高科597,081,381股股份,占中航高科总股本的42.86%。

委托方同意将标的股份所代表的法律法规和中航高科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除收益权及处置权以外的所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行使,受托方亦同意接受该委托。

(三)托管费用

本次股份托管的托管费用为委托方直接持有的中航高科11.65%股权对应的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税后)。

在本协议生效后,由委托方逐年支付托管费。支付时间为分红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首期托管费按协议生效当年全年计算。

(四)托管期限

标的股份的托管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之日止。

(五)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应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双方就本次股份托管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3、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协议。

(2)本次股份托管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协议双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中航高科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托管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中航高科证券投资部联系人:丁凯联系电话:0513-83580382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喜川

2021年4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南通
股票简称中航高科股票代码6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份托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流通A股 持股数量: 597,081,381股 持股比例: 42.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航高科股份数及股份比例不变,并不再享有其直接持有的597,081,381股(占中航高科总股本的42.86%)中航高科股份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股东权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喜川

2021年4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喜川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