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7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3点在北京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三层二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强、独立董事王立平因公务分别委托董事张军、独立董事王怀兵代为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024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优材百慕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025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