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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至2023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28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名。

2022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8,882.5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937.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83.25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1,667.0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末,中证天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1,203.4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证天通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毛宝林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胥传超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7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支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1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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