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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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布廷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县分公司拥有的位于曹县青菏南路与清江路交叉口A11号楼的房地产在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13,0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