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廷波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通过《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四、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鉴于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