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作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损失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核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刘震 许毅天 张晔华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