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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3: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履职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6月完成换届选举,换届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震先生、许毅天先生、张晔华女士,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达2/3以上,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刘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2年2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二)2022年4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对2021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经沟通和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2022年8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四)2022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总体策略与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经过审核、沟通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2022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证、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控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其他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2022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财务部、内控审计部进行沟通确认,认真审阅公司对外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切实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震、许毅天、张晔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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