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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天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天”)和四级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腾”)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2200万元人民币(用于借新还旧),其中对浙江中天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对浙江兴腾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由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全额授信2200万元人民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黄博、邓天洲承担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针对浙江中天1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的200万元人民币贷款,追加詹申槐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针对浙江兴腾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追加浙江中天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本担保事项符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且尚在该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35.39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为64.73亿元人民币。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清洁”)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总金额为美元89,519,484.53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信托收据贷款业务、再融资业务及期限调整等事宜,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期限与业务期限匹配,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项担保签署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自青岛中天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担保事项符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且尚在该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35.39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为64.73亿元人民币。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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