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柴宁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