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15-006”、“2015-052”、“2016-049”、
“2017-026”、“2017-093”、“2017-106”、“2018-023”、 “2019-023”、“2020-014”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 合同类型:建设-转让(BT)特许协议之补充协议
? 协议生效条件: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是
特许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20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蒙古国政府在2015年3月13日签订了“阿尔泰—达尔维方向的165公里道路项目(以下简称“165公里项目”)”建设—转让(BT)特许协议(以下简称“特许协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052”号公告);2016年5月4日、2017年3月30日、2017年9月29日双方对特许协议分别签订了补充协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049”、“2017-026”、“2017-093”号公告),合同价格为人民币569,049,587.25元。
根据以上协议的约定,蒙古国政府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165公里项目投资偿还款11,046.7433万元。蒙古国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关闭了海关和口岸,我方人员无法入境,致使无法完成付款所需要的双方人员同场办理的相关手续,影响了蒙古国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环节的付款进度。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还款补充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
11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与蒙古国政府授权机构签订的165公里项目特许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165公里项目施工地点为蒙古国境内。目前,上述项目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且已取得交工证书。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协议对方当事人为被蒙古国授权机构,代表蒙古国政府。
二、补充协议修订事项
(一) 结算日期
补充协议对165公里项目特许协议第1.10条款中编号4的结算日期进行了修订:
编号 | 支付金额 (人民币元) | 结算日期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4 | 110,467,433.00 | 在2020年3月31日前 | 在2020年6月30日前 |
(二)增加的条款内容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本次还款延期,并且授权机构(蒙古国发展局)对本次还款延期造成的任何损失(滞纳金、罚金、贷款利息等),不予支付给特许权持有者(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补充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是特许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165公里项目签订的特许协议1.13条款规定,“如果特许权享有人没有按照偿还进度表收到偿还款,这样的偿还金额应为政府的负债。”对公司2020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蒙古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尽快协调蒙古国项目业主方办理付款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并督促蒙古国政府继续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