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施工期延长18个月,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1年9月30日,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关于议案1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56”号临时公告。
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购买人民币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3.95%、4.05% 。
注:产品挂钩指标为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从未高于10%且从未低于0,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95%/年;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10%或曾低于0,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4.05%/年。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57”号临时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