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19年6月18日14点00 分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00号南新雅大酒店4楼牡丹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011号公告《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