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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伍爱群先生以及董事杨菁女士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何贤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贤杰:1981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担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伍爱群: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博士,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

现任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评审专家、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同时担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菁:1967年1月出生,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监。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委员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5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审计进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年报专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构成及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同意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

2020年4月16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与关联方投资设立基金以及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8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020年8月27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就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上海国和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讨论,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0年10月28日,第十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进行充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并能够按时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介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审计、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按照审计委员会职责为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以及外审机构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各方需求,并借助委员的专业判断协助公司完成各项工作。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21年,我们将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职,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务报告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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