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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告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债券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Lingang Holdings Co.,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1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三)债券概况

本次信用评级调整涉及的债券有“18临债01”、“18临债02”、“19临债01”、“19临债02”,具体如下:

1、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涉及两个品种

(1)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临债01”,债券代码为143674;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8临债02”,债券代码为143677。

(2)发行规模:品种一规模6亿元、品种二规模6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5.01%;品种二票面利率5.17%。

(7)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

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或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或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8年6月12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1)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不含发行当年)的6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3年每年(不含发行当年)的6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2年6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3年6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4)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15)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4 个和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涉及两个品种

(1)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9临债01”,债券代码为155150;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9临债02”,债券代码为155151。

(2)发行规模:品种一规模3亿元、品种二规模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其中品种一票面利率3.74%;品种二票面利率3.85%。

(7)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或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或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9年1月17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1)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不含发行当年)的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不含发行当年)的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4年1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1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4)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15)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个和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4 个和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8 临债 01”、“18 临债 02”、“19 临债 01”、“19 临债 02”的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主体与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现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该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19 年 6 月 1 日,上海临港发布了《关于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9-02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临港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公司”)对公司分别于2018 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8 临债 01”、“18 临债 02”和 2019 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9 临债 01”、“19 临债 0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近日,上海临港收到了中诚信证评公司《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简称“《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公司上调上海临港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上海临港发行的“18 临债01”、“18 临债 02”、“19 临债 01”和“19 临债 02”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根据《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公司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实际控制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较为稳定,201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落定,新增漕河泾园区开发资产,受益于此,公司资产和收入规模大幅提升,且自身在集团内的战略地位显著凸显,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同时,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也关注到公司业务受政策影响较大以及公司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综上,中诚信证评上调公司主体信用级别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AAA”。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此次评级调整是中诚信证评公司对上海临港主体信用情况的肯定,国泰君安作为“18临债01”、“18临债02”、“19临债01”、“19临债02”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响,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并提醒投资人查阅发行人有关公告详细信息,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任彦昭

联系电话:021-3867750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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