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25)。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