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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夏立军先生、独立董事丁德应先生、董事高欣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夏立军先生担任。三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及结构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3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议题与审议结果
2023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与审计事务所就年报预审情况及年审计划进行沟通
2023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1、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汇报及2023年工作计划;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与同济控股及相关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1、 听取审计部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1、 听取公司审计部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上半年资金审查报告的汇报; 2、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1、 听取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2、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指导外部审计工作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于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审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审计部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健全内审制度,规范内审程序。审计委员会在2023

年度持续的指导监督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5、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阅年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合理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7、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或评估价为依据,定价公平、合理,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提高内控有效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发挥了良好作用。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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