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一楼10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4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5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 5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8,282,702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615,050,569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 | 33,232,13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6.1070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2309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761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王剑虎 | 642,409,201 | 99.0939 | 是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的5%以下股东有效表决票的比例(%) |
1.01 | 王剑虎 | 62,965,488 | 91.7129 |
第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王剑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军亮、吴月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