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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5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丹化科技”)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盛虹石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将构成重组上市。2019年6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2019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2019年12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2019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20年1月4日发布相关公告。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相关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19年7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2月29日。

自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我国其他省市也相继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本公司经营主体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及江苏省丹阳市,重组标的斯尔邦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受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各机构按照国家部署,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因此本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结账流程受到影响,向各中介机构提供尽调资料的速度相比预期有所延迟。虽然中介机构已尽早启动了加审工作,远程核查和办公未因此中断,但受到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快递、邮政、银行、交通等部分社会基础服务机构工作受限,中介机构加审涉及的尽调工作(如询证函、外部访谈工作等)均未能如期完成。

1、截止目前,中介机构加审工作对银行、客户及供应商发出询证函315封,收到回函199封,回函率63.17%,未能达到预期回函水平;受前期邮政、快递等通讯存在大量滞留的情况,函证未收到的原因核实也面临一定困难。此外,由于部份函证对象的复工日期仍未确定,尚未回函无法确定具体收回时间。

2、标的公司的主要往来银行,前十大客户、原材料供应商、工程服务商位于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吉林、辽宁、北京等8个省市,涉及20余个地市,受限于交通不畅以及各地市的隔离要求,及相关单位的内部管理要求等原因,无法按期前往完成访谈。

3、本次加审工作人员涉及江苏、安徽、山东、四川等多地人员,对于人员离开当地,以及新到达地均有严格的审查及隔离要求,为响应国家抗击疫情的总体部署,各机构目前均是远程工作,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加审的集中工作、访谈工作要求。

由于暂时无法预计疫情对上述工作影响的结束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出具加期审计报告的具体时间。

根据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公司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2月29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斯尔邦近三年营收情况稳定增长,会计基础较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可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标的资产在春节假日及抗疫期间一直处于连续生产中,生产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

3、本次疫情对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依规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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