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丹化科技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9]65号),现公司将决定书全文代为公告如下:

“关于对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18年10月20日,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你公司或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实施增持计划。2019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在增持实施期的6个月内,你公司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增持金额2508.33万元,与此前有关6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承诺不相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