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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树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我当选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年度我多次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主要包括独董新规和后续培训,履职能力得到提升。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我全部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主动了解情况,审阅会议资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我出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时间冲突,未出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作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我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我对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控股股东公开征集转让股份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另外我还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沟通。

公司其他董监高、董秘办,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对我的工作均给予了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近几年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保持在适度合理范围, 2023年度预计发生额3,145万元,实际发生额973.03万元(含税)。公司通过规范运作建设,对关联方的依赖性逐步减弱,独立性得到增强。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的要求;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原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最长期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发出公告取消了该续聘事项。

公司委托丹阳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和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自2023年度起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初定服务期三年。

基于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同意公司聘请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高管的聘任及薪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管未发生变化。本年度董事会提议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由6.5万元提高至9万,并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参与了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审核。我建议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逐步完善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制度,适时推出对关键技术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政策,董事会及管理层表示未来会予以考虑。

(四)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了业绩预亏公告。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师就年报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认为,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0次。公司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

(六)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内控工作要求,公司在2023年继续保持基本全覆盖的内控实施范围,各内控主体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内部控制手册》、按时进行内控抽样测试。公司审计法律部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执行部门,从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测试频率等方面着手,配合各内控主体有序推进内控体系发展。本年度,公司未发现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

(七) 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督促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我参与了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全程监督,在年报编制阶段与主审人员就审计流程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对各定期报告所涉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表示同意。

(八)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年度子公司通辽金煤的煤制乙二醇装置运行情况平稳,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继续仍处于低位,公司继续发生经营性亏损。公司目前产品单一、设备老化、工艺不再先进、新产品研发及工业化进程缓慢,加上环保、安全压力不断加大,未来的经营仍存在较大压力。我对公司后续的经营状况表示关注,管理层也表示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九)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鉴于公司自身经营遇到了较大困难,在地方国资部门主导下,报告期内公司在引进战略投资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控股股东丹化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向北京中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份。股份受让方及其实控人于泽国先生通过征集方案及《股份转让协议》,表达了未来将引入有效的资本、管理、技术、市场或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

我对该事项表示重点关注,希望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入有效资源,切实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以回报中小投资者。

(十)其他关注事项

公司2022年报非标意见,涉及公司联营企业其他股东涉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抽逃注册资金,公司于2021年5月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2023年10月其中两起诉讼案件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一起诉讼案件以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据了解,公司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积极开展了二审上诉相关工作,并与司法机构进行了密切沟通。我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公司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与标的公司及其他投资方磋商、交涉,以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公司管理层表示同意。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我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参与现场工作,主要包括:

出席了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年报审计阶段与审计师和管理层就疑难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参与公司代为报名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了年度和半年度两次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网上交流;2023年6月20日到公司进行了一次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就大股东股份转让计划、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解决办法,以及诉讼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我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审议会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谢树志

2024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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