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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上工申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芮萌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和预审情况的专题沟通汇报。

(二)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议题如下:

1. 立信《关于公司2020年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事项的汇报与沟通》

2.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部工作小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和《2020年度内控建设工作》的汇报

(三)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议题(预案)如下:

1.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5. 公司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

6.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度)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就上述12项事宜形成决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1年7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2.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题报告(2021年半年度)

(五)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方案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会议就上述第3项事宜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1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和预审情况等事项的专题沟通汇报。

二、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1年初,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提请公司及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在出具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其编制的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内控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同意立信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立信审计的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汇总、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室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审计室工作计划,及时督促指导公司审计室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审计室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审计室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公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

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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