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0045号公告。
上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