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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3-009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新科”)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号)的核准(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469,41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5.90元。扣除已发生的发行费用19,021,232.7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0,978,763.13元。扣除发行费用增值税计人民币1,141,273.97元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额为人民币1,979,837,489.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20号《验

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及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对价新动力科技-28,954.26不适用
2“智慧工厂”项目上汽红岩87,339.1374,165.962022年
3“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上汽红岩104,021.5094,977.662027年

合计

合计198,097.88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的议案》,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总额及投入明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调整前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现计划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新动力 科技--28,954.2628,954.26不适用
2“智慧工厂”项目上汽红岩87,339.1363,557.1674,165.9659,441.162022年
3“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上汽红岩104,021.50104,021.5094,977.6694,977.662027年
4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上汽红岩-28,715.41-14,724.802024年

合计

合计198,097.8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358.79万元(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954.26万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87.2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9,231.24万元(含利息人民币3,606.29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工厂”项目

“智慧工厂”项目59,441.1622,999.912022年12月2024年6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因2022年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叠加

影响,“智慧工厂”项目的设备购置、物流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进度、施工人员流动等方面均受到影响,项目建设推进有所放缓;另一方面,“智慧工厂”项目是基于柔性化生产以及更为先进的智能数字化生产要求,设备所需的芯片等关键零部件2022年价格有一定幅度增加,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对AVG设备进行分期采购,设备购置到货有所延迟,因此延长了项目建设时间。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将“智慧工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建成,可有效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若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发生较大变化,进而致产品销售不达预期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

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6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董事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

资总额及建设规模。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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