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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柴股份:上柴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号),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总股本由866,689,830股变更为1,631,535,732股(详见公司2021年9月9日和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6,689,830元。第六条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1,535,732元。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现有股份结构为:股份总数为866,689,830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521,892,53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44,797,300股。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的现有股份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631,535,732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1,286,738,432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44,797,300股。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根据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修订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等进行变更,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柴油机系列产品,为工程机械、汽车、农机、船舶、通讯、空调列车及高层建筑备用电源等提供动力配套装置及服务。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参股、控股其他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实现集约化和多元化经营,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收益。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开发高附加值的智能化、低碳化整车及动力总成等产品,为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船舶、发电机组等市场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集约化和多元化经营,为用户、投资者和社会创造最大价值。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设计、生产和制造内燃机及动力总成、柴油电站、船用成套机组、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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