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一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黄龙支行(下称:黄龙支行)质押的公司16,044,536股限售流通股和1,325,464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09年2月24日解除质押。同时,因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将所持有12,020,000股新湖创业(600840)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黄龙支行。 上述股权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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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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