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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2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4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佳华信产)、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香港长虹合计提供不超过5,000万港元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056.69万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2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

公司本次为佳华信产、佳华资讯合计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佳华信产、佳华资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6.56%;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6月,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澳门)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工银澳门向香港长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5,000万港元。

公司与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公司)签订了《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天能公司与佳华信产签订的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1,000万元。

公司与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等联想系公司(以下统称联想公司)签订了《第三方公司保证书》,约定公司为联想公司和佳华信产、佳华资讯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5,000万元。

公司与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凌拓)签订了《第三方公司保证书》,约定公司为联想凌拓和佳华信产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为8,0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440,21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为佳华信产提供不超过189,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新增不超过6,930万元的质押担保额度,为佳华资讯、佳华信产新增不超过64,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次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均是为子公司提供。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均在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

间内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2亿港元,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法定代表人为胡嘉,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69,466.41万港元、负债总额为707,125.12万港元、资产负债率为91.90%,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663,991.23万港元、净利润8,279.34万港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45,081.04万港元、负债总额为577,654.67万港元、资产负债率为89.55%,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67,974.42万港元、净利润5,085.09万港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2、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港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Wide Miracle Limited持有10%股权。法定代表人祝剑秋,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安装、维护及相关的技术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03.71亿元、负债总额为76.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09%,2021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

368.59亿元、净利润3.5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86.62亿元、负债总额为59.1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26%,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68.12亿元、净利润0.63亿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77.44%的股权。

3、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4日,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2亿元,负债总额为4.4亿元,资产负债率97.48%,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6,409.07万元、净利润-606.7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6亿元,负债总额为4.24亿元,资产负债率97.20%,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607万元、净利润89.41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77.44%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工银澳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万港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金、利息、银行费用以及违约产生的各项支出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到期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天能公司签订的《担保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债 权 人: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业务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债务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 公司与联想公司签订的《第三方公司保证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

3、债 权 人: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等联想系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被担保人对债权人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违约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公司与联想凌拓签订的《第三方公司保证书》

1、保 证 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债 权 人: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限度: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被担保人对债权人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违约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佳华信产、佳华资讯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

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85,0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56%;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86,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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